探秘千年前少女阴道被插入骨器死亡之谜

  一名大约17岁少女的尸骨上,竟遍布35处伤,且四肢骨骼错位缺失,反转断裂,更让人震惊的是,让她致命的凶器,有18件仍残留于尸骨内,甚至有的插在骨骼中不能拔出,专家指出,这样惨烈的死状,在国内外墓葬资料之也是很罕见的。

  零口村地处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东部,距离举世闻名的秦兵马俑只有14公里。20世纪90年代,为了配合临潼至渭南高速公路的建设,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在零口村进行了一次小规模的考古发掘。发掘面积470余平方米,其中灰坑60个,房址11座,灶坑30个,墓葬21座(其中包括汉墓和战国墓),陶窑1座。在这次挖掘中,一具罕见的史前人骨被发现,并被编号为M21。M21墓葬的形制为长方形竖穴状,长160厘米、宽60厘米、深40厘米。墓坑不规则,中部扩张,大小比尸体略大,属仰身直肢一次葬。“通过对尸体骨骼的鉴定,我们确认这是一具距今7300年至7200年前,年龄为15岁到17岁之间的女性骸骨。”已经退休的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研究员、时任零口考古队队长周春茂说,“在与一些此前考古发现的女性骨骼相比较,从人体特征上判断,她的颅骨比较接近于东亚蒙古人种。”

  如果仅仅作为一个史前人,考古学家并不觉得她有什么特别,因为陕西是一个文物大省,挖到几千年前的人骨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然而这个少女的骸骨却让所有见过她的人都为之震惊。从出土时拍摄的照片看,这具尸骨基本保存完整,但是颅骨、脊椎骨、肋骨、盆腔骨上都留有累累伤痕,四肢骨骼多处骨折,左手骨骼缺失。从遗骨上可以发现,有骨镞(弓箭箭头)、骨叉(动物骨骼制成的)、骨笄(古时的簪子)等多种用作凶器的磨制骨器,这些骨器留下的骨质损伤达35处之多,其中多处均属致命伤。此外,死者的胸腔和盆腔内还发现18件锐利的骨器,发现时,有些骨器仍插在女孩的骨骼内。其中有4件骨器是从阴道插入的。

  根据损伤的大小和形状,考古专家推断,尸骨35处损伤中有29处骨骼锐器伤,均系骨叉、骨镞、骨笄等利器所伤。其余6处分别在上下肢的骨关节部位的损伤,可能是某钝器造成;缺失的左手骨骼,可能是用刀切掉的。

  凶器是弓箭?

  在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的史前时期,这又会是一些什么样的武器,拥有这么大的贯穿力,能把用动物骨骼磨制成的尖锐骨器刺入人体,并深扎进骨骼里?“通过现场遗留的骨镞和对尸体的进一步检测,初步断定死者的损伤是由弓箭造成的。”周春茂说。

  如果说死者身上的骨损伤,都是由弓箭造成的,那么为什么留在她身上的骨器会有3种不同的形态,而有的只在骨头上留下伤痕,有的却至今无法拔出呢?对此,考古专家表示,新石器时代还不会冶炼金属,锋利的骨器制作并不容易,十分珍贵,绝不可能是一次性使用的。不用说手持的骨器不肯轻易丢弃,即使是射出去的箭,只要有可能都会回收,哪怕只是一个箭簇。

  那么,留在尸骨内的骨器呢?在死者身上无法拔出的4支骨器中,有3支都是骨笄,发射骨笄的武器又是什么呢?“能有这么大贯穿力的武器,一般的弓是做不到的,单靠个人的投掷力量也很难穿透骨骸,这很有可能是一种类似原始的弩的武器。”周春茂解释说。据了解,弩是一种由弓发展而来的武器,主要由弓、弩臂及弩机三部分组成,虽然发射的箭矢与弓相似,但是由于上弦的力度更大,弩臂上又有箭槽,所以箭矢射出后不论是穿透力还是精准度,都要远远高于弓箭。

  通过反复实验,考古人员发现,将已有的弓加上一节树杈,作为弩臂,再用骨器磨成弩机,仅用这几种材料就能做成一个最简单的弩,如果从材料和工艺上讲,7000多年前的史前人类也完全能够做到,但是在新石器时代,“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有弩的存在。因此,我们也只能根据现代人的理解和想象,做出一些推论:如果说骨笄不仅可以做饰品,同时还能够做武器,并且能够刺入人体这么深,恐怕也必须借助像弩这样强有力的武器才能做得到。”周春茂表示。

  为何惨死仍是个谜?

  遗骨上有如此多的伤痕,并且是从不同的方向刺入,种种迹象表明,这名少女“是被多人,可能有近百人,围攻暴力致死的”。周春茂说,“而从身体损伤的角度来看,没有从背后刺入骨器的任何伤口,可以推测死者生前是被反绑着捆在大树上,或在恐惧中退向大石头而被人射杀致死的。”7000多年前的中国,仍是一个女性享有崇高地位的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在这样一个极具特殊的年代,为什么要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处死一名女性呢?

  死于祭祀?原始社会的宗教或祭祀活动,用活人做牺牲是很普遍的现象。如果说她真的是死于祭祀,那么在其附近应该能找到一个氏族用来祭祀的固定场合,但是考古挖掘并没有发现这样的场合。周春茂表示,祭祀的可能性并不大。此外,据考古报告显示,在零口遗址发现的与M21同一时期(零口村文化时期,晚于白家村文化早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人骨共有5具,除了她是被正式埋葬的,其他几具尸骨根本没有墓坑可言,由此可见,此女的身份比较高,既然身份较高,就更不应该用来祭祀,并遭受如此虐杀了。

  死于战争?“据了解,在奴隶社会以前,部落战争被杀的仅为男俘,通常是杀死后吃掉。女性是部落战争的掠夺对象,是战利品。而且,这一时期,族内婚制度已开始瓦解,新的族外婚制度正在形成或已经形成,氏族成员已经渐渐懂得不同血缘结合产生的后代体质强健,有利于部落的繁衍,因此绝不会杀害女俘。更何况,如果仅仅是为了杀死一名战俘,又何必如此兴师动众、浪费这么多宝贵武器呢?”周春茂表示。

  也有学者根据尸骨阴道中插入的骨器,认为少女之所以会触犯众怒,惹来集体杀戮,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违反了族外婚部落严禁族内两性关系的性禁忌。

  究竟是什么原因,至今也没有人能说清,也许这将会是一个永远都无法解开的谜。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