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男孩充值上万打赏主播

4日,家住城区锦绣华庭小区的黄先生致电本报热线6233333称:2日上午,5岁的儿子拿着他的手机在熊猫直播APP平台上充值万元,并打赏用掉1000多元。事后,他向熊猫直播反映并要求退费,对方以没有孩子充值时的视频或监控为由拒绝。

黄先生今年37岁,是一名工程人员。据他介绍,2日上午8点40分,他下楼给儿子买早点,回来发现,儿子正在玩他的手机,并且在9:08以后,先后花10620元购买了106200个熊猫币,最大的一笔是1万元。而他此前的7000个熊猫币已被儿子打赏用掉,购买新币后,又被儿子用掉3000多,前后打赏了10458个熊猫币,相当于花掉了1045元。

经过询问和查看手机,黄先生发现,儿子是通过支付宝购买的熊猫币,而支付宝的密码就是手机开机密码。黄先生说,儿子不知道支付宝密码,但知道开机密码,等需要支付时,密码提示自动跳出来,儿子直接输入的就是开机密码,所以购买行为一路畅通。事后,黄先生分别向支付宝客服、银行客服和熊猫直播平台客服申诉,都被拒绝。

记者查看了黄先生的手机资料,发现他儿子第一笔打赏就用掉了9999个熊猫币,后面陆陆续续有几十的,也有1个2个的。黄先生说,他看的是熊猫直播平台上的“洪湖小肖户外打野”栏目,是个户外栏目,有时候,儿子也跟着在旁边看。但他的消费习惯,一天最多打赏100个熊猫币,平时都是几个十几个,从来没有一次打赏上千的。

记者通过网上查询得知,熊猫直播是由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创办的一家弹幕式视频直播网站,创始人为王思聪,法定代表人为龙飞。记者拨打了熊猫直播的客服,代号为1017的接线员表示,如果黄先生能提供儿子充值时的视频,或者相关的监控,就可以申请退费。此后,在网上,网名叫熊小猫杉杉的接待员表示,要当事人提供能够证明儿子充值的证据。当记者询问其需要何种证据时,对方不置可否。记者又提出,能否以黄先生过去的消费习惯作为证据时,对方也不予认可。

对此,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的殷之辂律师表示,熊猫直播平台要求客户提供视频证据,证明购买熊猫币的行为系在家玩手机的孩子所为,不符合生活常理。现实生活中,一般不会有人在家中安装监控视频,更不可能拍到孩子偷偷充值。因此,直播平台的要求显然违背常理,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平原则。殷律师认为,除了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也可以证明。黄先生可以调取小区监控录像,证明孩子在购买游戏币期间,自己正好出门;其次,可根据黄先生过去的消费习惯,及打赏对象和此次行为的不同,间接证明系孩子所为。

同时,5岁孩子用支付宝购买上万元的游戏币,已经超出了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范畴,因此,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根据民法原理,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当然无效、意思无效,黄先生可以小孩的无效民事行为要求网站方面如数退还相关充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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